2012年4月2日星期一

20120326 以斯拉記10﹕《悔改與回轉》 ﹣﹣方國成

釋義

10:1-7
以斯拉在神面前真誠的禱告、悲傷、禁食,攪動以色列百姓發自肺腑的認罪悔改,甚至令以色列領袖反過來勸他執行紀律,帶領領袖和百姓向神立約和起誓,把罪惡從百姓中除掉。整個斷絕與異族雜婚的紀律是由以色列領袖自發地策劃,與百姓集體討論,議定和執行。

10:8
「抄他的家」是指對拒絕回應集體的議定的人充公家產。

10:10-11
雜婚所影響的不只是以色列種族的純正與否,最嚴重的是令以色列人陷於外邦神的異教崇拜中。漠視對獨一上帝的尊崇和敬拜,才是「增添以色列人罪惡」的致命傷。

10:15
反對的有兩人,很有可能他們自己或親屬也犯了雜婚的罪,認為拆散家庭的紀律太嚴厲。 

10:16-44
審查全國的情況共花了三個月時間才完成。然後經文記載了娶了外邦女子為妻的以色列人,其中有祭司、利未人,以及普通百姓,可見問題的廣泛性。


反省

以斯拉面對以色列人所犯與異族雜婚的罪,並沒有即時運用他的屬靈權柄譴責以色列人,而是以認同性身份,以痛悔的心向神禱告、認罪、代求、哭泣,俯伏在神的面前,他謙卑敬虔的生命,攪動了以色列的男女以至孩童的良心,以至聚集在一起向神認罪及痛哭。有時屬靈領袖要對犯錯的肢體執行紀律需要很大的智慧和勇氣,即時的譴責或者會帶來一些表面和即時的回應,但未必真誠,以及徹底除去人內心的黑暗;惟有犯錯的人在聖靈的光照下,撕裂心腸地在神面前自發的痛悔認罪,才會帶出真實的悔改與回轉。

以斯拉處理這一次特大的危機中,他放下了異族的王所授與他解釋律法的權柄。以斯拉相當清楚,由異族的王所授的並非真實的屬靈權柄,真實的權柄須由神和被帶領的群體賦予。故此;他為百姓在神面前的禱告、悲傷、禁食,百姓從他身上體會到同行的關係以及領導的角色,推動領袖和群體主動授權以斯拉作為領袖,鼓勵他要堅定地去執行紀律,願意幫助和跟隨群眾所作一致的決定。他們終於醒覺罪行已經嚴重破壞了對上帝專一的敬拜及帶來的禍害。對於這群經歷過亡國的餘民來說尤其重要,因為他們已經再經不起神更大的審判。一個禱告的人能在群體中帶來屬靈的醒覺,然後恢復隨之而來。 真實的悔改必須配合真實回轉的行動,否則只是偽善。從經文提醒我們;我們甚至需要有計劃地去執行紀律,執行與罪隔絕的定案和重新恢復真實的敬拜。從龐大的數字來看;或者可令以色列人像兩位反對的人一樣,以各種的理由說服以斯拉和自己對斷絕罪惡的無能為力:「看!很多人也是一樣,我只是犯了許多人都犯的錯。」「不錯也錯了,逼使不合宜的結合斷絕關係不是已經太遲了嗎?」「很多人是無辜的,難道也要他們受苦嗎?」然而;為了能令個人和群體恢復神所要求的聖潔以及真實的敬拜,我們斷不能對罪有任何姑息,因為罪最終使我們與神隔絕的代價實在太大了。因此;執行紀律時令無辜的人所帶來的受苦,只是更進一步證實了罪所帶來的牽連和破壞性,以及起初我們缺少了對罪的警覺和危機意識。許多時候我們輕視了世俗的價值觀對屬靈群體的無形滲透,更說明了耶穌要我們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的重要性。故此;我們需要重視的是;操練以神的觀點來辨別善惡而非人的道理。我們更需要的是認真地學習真理,並且把真理「內化」。為要追求和達致神對屬靈群體的聖潔、敬拜,復興的渴望和要求,為了神的同在,值得我們付上任何代價。

或者,很多時候我們不能夠分辨善惡的問題乃是出於驕傲與無知;希伯來書的作者深明此道:「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來5:12-6:1)」


禱告

「主啊!少年人用甚麼潔淨他的行為呢?是要遵行你的話!主啊!幫助我們我一心尋求你;求你以你的慈繩愛索牽引我們,叫我們不至偏離你的命令。求你時刻提醒我將你的話藏在心裏,免得我得罪你。我們的確不能承受罪所帶來的創傷,為到你為我們所承擔的罪,付上的重價獻上感恩,我們願意付上任何的代價,來回應你的厚愛。主啊!你是應當稱頌的!求你將你的律例教訓我!禱告奉主名求,阿門!」(詩119;何11)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