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9日星期一

20120110 馬可福音2:13-17:《蒙召者的本相》--陳家祺

釋義
此段經文,記載有關主耶穌呼召利未(馬太)的事情,在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均有提及(可參太9:9-13和路5:27-32),且是緊接著主耶穌醫治癱子的經文,進一步表明耶穌有赦罪的權柄。主耶穌降生為人,為要施行救贖,這段經文正正顯出主的工作︰呼召人悔改!耶穌傳道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4:17) 第16節 文士對耶穌與罪人一同吃飯的質疑,是基於「分別為聖」的觀念(可參出23:24;利11:44;申7:3),強調義人與罪人的區別,這並無不對,只是文士不明白耶穌的憐憫心腸,難怪耶穌叫他們揣摩經上的一句話「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太9:13)。 第17節 耶穌回應文士的質疑,道出祂的心意乃是呼召罪人悔改。醫生比喻救主耶穌,而病人喻作需要耶穌赦罪的罪人。


反省
「你跟從我來。」就是主耶穌呼召利未悔改歸主的說話。坐在稅關上的利未蒙召後,就起來跟從了耶穌。蒙召者必定是悔改者,即認定自己的罪,需要被主耶穌赦免的人。利未就是如此承認自己的罪,悔改離罪,接受耶穌的憐憫,跟從了主。 當耶穌在利未家作客時,被文士質疑為何與罪人為友。耶穌與罪人「飯聚」,在文士眼中只看見耶穌與罪人「犯罪」。文士看見的是犯罪者,自以為義地認為耶穌是同流合污,其實,文士自己卻是需要耶穌赦罪(自己本是病人也不知,甚至是諱疾忌醫?)然而,耶穌卻喜見悔罪者,憐憫罪人。 而利未卻不獨善其身,邀請他的眾多「同行」罪人朋友,一同與耶穌和門徒「飯聚」,這行動就使他們也跟隨耶穌,一同蒙憐恤得新生! 我們基督徒就是跟從主的人,這是持續的決定,意味我們要持續悔改。與此同時,又要提醒自己免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自義式「分別為聖」,而是學效耶穌憐恤罪人的榜樣。


禱告
「主啊!求祢教導我如何在這不敬虔的世代中跟從祢,給我持續悔改的心,尊祢為大,分別為聖,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又提醒我效法祢向罪人生憐憫,傳悔改的道,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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