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2日星期四

20120112 馬可福音2章23-28節﹕《真實的敬虔﹕捆綁?抑或自由?》---- 駱家欣


經文釋義﹕

經文背景所描述的事件正逢安息日發生。門徒若在任何日子穿越麥地、邊走邊摘穗子來吃,並不會引起別人注意的。但相同的事件,路加福音6章卻添上一筆,說他們將穗子拿在手裡搓著吃。v.24法利賽人律法遵守一向嚴緊至到吹毛求疵的地步。他們喜歡於摩西律法上加入很多繁文縟節,勉強人遵守。根據摩西律法,用手摘麥穗吃是可以的(申廿三25),但在安息日可否摘麥穗,則無明文規定。故有一說,法利賽人所反對的,並不是在安息日摘麥穗吃,而是反對主的門徒用手『搓麥穗』,因這算是作工,觸犯安息日的規條。


法利賽人的提問很清楚地指出爭議點﹕基督徒為何不守猶太人的安息日條例?耶穌的回答由三個說法組成﹕
(1) 耶穌採取反問方式回答(v.25),提及到撒母耳記上21:1-6敍述的事件,以此為優先解決人性需要勝於遵守律法的先例。(v.26)馬可誤把大祭司名宇「亞希米勒」寫作「亞比亞他」,相信是抄寫經文時的錯漏。
(2) 耶穌補充上應用遵守安息日條例的積極原則。(v.25)他指出安息日條例的基礎定為人類的福祉。
(3) 「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耶穌的回答主張安息日是屬上帝的日子,也確認祂的權柄。耶穌身為人,也是神,祂又最明白人的需求,因此惟有人子能為安息日條例下適當的定義,有權決定主的日子當怎樣利用。


反省﹕

安息日原意是要給人安息,幫助人調整正確的優先,但對於在饑餓中的門徒來說,『安息日不可作工』的規條卻變成一個重擔;他們即使嚴格地遵守了安息日的外表形式,最終也只會失去了安息日的實際。這裡我們必須要明白的是信仰中的禮儀規條,原是要帶領人更認識基督耶穌,得著生命的安息,而非為人帶來捆綁和重擔。

今天我們的信仰生活中,也會發現有不少禮儀和主吩咐的誡命律例,成為了我們群體中的行為規範,我們都努力地持守著。每星期參與固定的活動聚會、奉獻、達到事奉崗位各項的要求準則等等,我們竭力的要求自己做好,同時也用同樣的眼光去要求身邊的人,這絕對沒有任何的不對。然而,當一天我們只用這些行為的表現成為評價我們是否敬虔愛主的準則,就不知不覺把我們的宗教貶成了只有遵守規則的律法主義形式。

我們確是要認真想想你是否只用這行為準則來評價自己和弟兄姊妹的生命?為自己和別人加上重擔壓力呢?要緊記,我們的信仰生活是幫助我們更深的認識主,時刻的跟從祂,讓我們不再受罪的捆綁,可以自由地經歷主與我們同在,給我們生命豐富的一切。真實的敬虔,非在死守宗教的規條,相反當切實地在生命中行出主的吩咐,有「愛神‧愛人」的表現,就如耶穌一樣,看人的需要為優先,而非律法。



禱告﹕


「主啊!求祢憐憫我們。很多時候我們容易把與你的關係只看成律例規條,我們常常把跟你的關係弄得複雜,只努力地守著外在的行為表現,而沒有真正的與祢在一起;主啊!求你捨免我們在軟弱時埋怨說「主呀!做基督徒很苦,像是失去了自由,樣樣不能作。」相反叫我要看重祢多於一切的宗教形式。」

「聖靈啊!來充滿我,使我得著真正的自由。幫助我透過信仰的生活來經歷祢救恩的豐富,享受祢一切的恩惠,叫我更有能力去愛祢,也帶著愛去服侍有需要的,讓更多人可以認識主,得著生命真正的自由。奉主基督的名祈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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