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3日星期二

20120403 尼希米記5:1-19《愛民與清廉》﹣﹣何慶堯

釋義
 
5:1-10
因貧窮而典當田地或賣兒女為僕婢或賣自身為奴,是出於摩西律法(利25:23-28;35-55),本沒有甚麼不合理的事。然而,尼希米仍然感到有不妥善之處,因為,當時的百姓,向尼希米大大呼號。呼號的理由有三。一是貴冑和官長買了這些田地和僕婢奴隸。二是貴冑和官長向弟兄取利。三是貴冑和官長在這些特別的日子,沒有憐惜的愛心。
 
5:13 
「我也抖著胸前的衣襟」原文意思是「我解下圍在腰間的帶子」(現代中文譯本)或作「抖空錢袋」(Then I emptied my pockets)(The Message Bible)。舊約先知們常常以一種戲劇形式來表達上帝心意。
 
5:14
為官的尼希米,大可以吃王的俸祿,這是天經地義、合情合理的事。然而,尼希米在這裡明說:「他和他的弟兄都沒有吃省長的俸祿。」這說明一件事,尼希米對身處的一個特殊環境──貧窮,與百姓共憂患,這是作領袖應有的典範。
 
 
反省
 
5:6-9
尼希米責備猶大的貴冑和官長,是因為向弟兄取利,有違摩西律法。同時間,尼希米也沒有讚賞他們的合理做法,就是按摩西律法賣弟兄。因為,這並不是一個個別家庭或弟兄的事件,乃是一個社會性的整體情況──全國都貧窮。作為一國之首長和貴冑,理應從民情國事而有相應的處理方法,而不是「照本子辦事」,雖則合法,卻不合情,也不合理。另一方面,從尼希米記五章所記,筆者發現,百姓並沒有因為被剝削、被欺負而「上街」,他們只向尼希米呼號,一位當年的「包青天」。今天,我們的特首、官長是否「包青天」?若果不是,我們仍可有其他的「包青天」嗎?噢,我們的天父,豈不是聽禱告的神,豈不是為孤兒寡婦伸冤的神嗎?我們有沒有為今天的貧窮人,因為被剝削、被欺負而向天父禱告、呼求呢?
 
再思想尼希米,他並沒有吃王的俸祿,反之,卻常以自己的儲蓄,每日為他的工人開飯,每日預備一隻公牛,六隻肥羊,又預備許多飛禽(雞)(現代中文譯本)。他只仰望上帝每日供應(5:19)。尼希米兩次提到「敬畏上帝」(5:9;5:15),因此,尼希米在整體貧窮國情下,不以吃王俸祿、不以欺負人民百姓而肥己、甚至於人以為合理的方法,也沒有用。因為,他有一個愛上帝、愛上帝子民的心。但願我們作領袖的、作官長的,也有這份「愛」。
 
 
禱告
 
「天父,我們身處的,是一個貧富不均的社會,我們有不少貧窮人,身在被剝削、被欺負的不公義制度下生活;就是教會與教會之間,我們也看到這樣的問題。我們求父,把公平、公義,放在我們中間,使困苦人得解脫,使受屈人得伸冤。奉耶穌名求,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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