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8日星期三

20120207 馬可福音8:27-9:1:《受苦的彌賽亞:門徒生命的榜樣》--鍾樹森

釋義

8:27
在往凱撒利亞腓立比的途中,耶穌向門徒提出關於祂身份的問題。 

8:28-29
別人說耶穌是先知;門徒說耶穌是基督。這成了一個教理答問一般的對話。

8:30-33
耶穌對他們的回應是「不要告訴人」,彌賽亞身份的秘密被確認後,但不可對外人說。耶穌承接著門徒承認祂基督身份的事實,然後首次清楚告訴門徒祂將會受苦。彼得出於對耶穌的關切勸阻祂,但耶穌卻責備了他。

8:34-9:1
耶穌再回到受苦彌賽亞的主題上,而這次的對象亦比之前擴大了,連門徒以外的人也一起講。整個經文的方向,就從「耶穌是誰」發展到「基督的意義」,最後在這裡說明「門徒的意義」。

門徒的意義是按著基督的意義而來的(或許我們要多謝彼得說錯話而帶來耶穌的解釋),就是跟從、捨己、背十字架。在8:35-38節裡,耶穌就解釋了捨己的原則。到9:1節,耶穌就肯定地邀請大家回應。


反省

  • 耶穌是誰?
  • 門徒是誰?
  • 「基督的意義」是甚麼?
  • 「作門徒的意義」是甚麼?


上面四個問題在這段經文裡一次回應了,作為耶穌基督的跟從者,絕對沒有理由不以祂為榜樣。祂的榜樣對一些人來說是莫名奇妙的,很不好意思要用廣東話兼粗俗地表達:「點會有大佬叫人跟佢,轉頭佢自己又去死,仲叫人跟佢一齊死嫁?」

耶穌自己的生命就是一個「不為自己」的生命。人若果越要為自己而活的話,生命就越不是自己的。世界告訴我們,要努力為自己拿到更多;但基督的生命卻努力地為自己捨去更多。作為基督徒、跟從祂的門徒,我們為自己捨去了甚麼呢?背起十字架是一個捨己到好像耶穌基督一樣,被世人看到最差的地步,甚至到以囚犯的身份去死,而且這一種死還是要為他人而死。這就是作門徒去跟從耶穌的意義了!

寫這篇反省時,腦海不斷想起倪柝聲所作的《讓我愛》,願在此引錄與大家互勉:

「讓我愛而不受感戴,讓我事而不受賞賜;
讓我盡力而不被人記,讓我受苦而不被人睹。
只知傾酒,不知飲酒;只想擘餅,不想留餅。
倒出生命來使人得幸福,捨棄安寧而使人得舒服。
不受體恤,不受眷顧,不受推崇,不受安撫;
寧可淒涼,寧可孤苦,寧可無告,寧可被負。
願意以血淚作為冠冕的代價, 願意受虧損來度旅客的生涯。
因為當你活在這裡時,你也是如此過日子,
欣然忍受一切旳損失,好使近你的人得安適。
我今不知前途究有多遠,這條道路一去就不再還原;
所以讓我學習你那樣完全,時常被人辜負心不生怨。
求你在這慘淡時期之內,擦乾我一切暗中旳眼淚;
學習知道你是我的安慰,並求別人喜悅以度此歲。」


禱告

「主啊!叫我樂意犠牲自己,不為自己留下甚麼,只為祢而盡力捨去一切!求祢賜一顆不計較的心,不看自己為祢付出了那些東西,求祢叫我看見我還剩下那些東西尚未捨出來!願祢在榮耀降臨的日子,我得見且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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