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7﹣22
一名富有、為官(路18:18)及自恃「從小都遵守誡命」的年青人﹐竟「跑」到且「跪在」耶穌面前,詢問他怎樣才能可以得到永生。顯然他對此事沒有把握。他的態度顯出他認為要「做」一些事情去「換取」永生。
其次﹐他稱呼耶穌為「良善的夫子」。耶穌當時已洞悉這人內心深處的動機,並巧妙地回答道「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上帝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耶穌正提醒他不要自以為善,衡量的原則並不是以完「功德」為準繩。可惜,年青人並沒有聽得到耶穌的背後意思,仍然執迷,認為自己沒有缺失。
最後,耶穌凝視並情深的向他發出挑戰,叫他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就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10:21下)原文為「來!跟從我。」(Come! Follow me.)年青人聽罷就憂愁地離開,因他的產業多,甚難放手。(He was holding on tight to a lot of thing, and not about to let go. (10:22, The Message))事實上,在「永生」與「產業」之間,他未能作出抉擇︰真心以「上帝」為他生命中真正的「主」。
10:23﹣31
耶穌此時慨嘆有財勢的人難以進入天國。但門徒卻未能理解,而且感到希奇、驚訝;原因是當時的猶太人一般認為財富是從上而來的祝福;所以耶穌加以說明︰「倚靠」、「靠藉」財富是難以進天國的。
「駱駝穿過針的眼」(10:25)是當時流行的說話,意謂「沒有可能的事」。耶穌藉此諺語欲重申惟靠財富進入天國是甚難之事。然而,一眾門徒就更不明所以﹐紛紛關心問道進入「天國的真義」,遂即耶穌引領門徒的焦點放回神的「全能」上,這正是福音的真諦。
耶穌給門徒--我們--極寶貴的應許:人若「甘心樂意」為他撇下物質與親情的,在今世要得百倍,來世必得永生。與此同時,亦警告門徒也不要因此而「自滿」,以為自己得著了,反倒停滯不前,被後來者所超越。
反省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經文中青年人的憂憂愁愁、鬱鬱戚戚,正是在這種忐忑狀態中,真苦!
耶穌看在眼內,一定為他感到傷心,這人竟寧願要一些短暫的享受,卻放棄永恆與主一起的福樂。
在人生不同的階段,神對我們所發出的挑戰或要求都不儘同。但原則一定是不變的︰「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約21:15)耶穌清晰地提醒我們,不是數算我們為主「作」、「做」、「獻」了什麼?,就待於回應了祂的要求。祂關注的是我們「愛」的排位。若沒有以神為首的心,恐怕一切都是枉然;這是祂對門徒的要求!
當然,神已經應許了我們,我們「放棄」的,祂會親自償還給我們。你相信嗎?
在愛裡,最淋漓盡致的境界,是給別人自由。
神極愛我們,祂給我們自由去抉擇……
禱告
「親愛的恩主,感謝祢救贖了我們,使我們從罪中得釋放,你更以愛呼喚我們作你的門徒,過不一樣的生活。求你賜我勇氣接受你向我發出的挑戰,讓我以真誠回應你的愛,因我深信你為我預備的,是最佳美的。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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