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2日星期一

20120307 馬可福音15:1-20:《人的不公義,上帝的救法一》--方國成

釋義

15:1-5
耶穌被祭司長、長老、文士以及全公會的人無理地交在彼拉多手中。他們心地邪惡。公會沒有治人死罪的權力,故此對於羅馬政府來說,「自稱為神的兒子」(可14:61-62)只是屬於宗教上的爭議,不足以構成死罪。為了治死耶穌,他們在彼拉多面前改以「他自稱為猶太人的王」的罪名指控他。由於涉及羅馬統治權威,就有治死耶穌的理據。耶穌說:「你說的是。」正確的翻譯應為「是你說的」。除了有關彌賽亞身份的問題,其他的指控他一概沒有回應,以至令彼拉多驚訝,怎會有一個人被誣告而沉默。耶穌並非不能反駁祭司長對他的無理指控,乃是突顯在人的不公義中,神的救法是以耶穌的無罪之身,為了世人的罪被牽到宰殺之地。這是應驗了先知以賽亞對神受苦僕人的預言:
「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賽53:7-8)

14:6-15
彼拉多本意利用羅馬政府在每年逾越節的時候釋放犯人的傳統,將無辜的耶穌釋放,但在祭司長的煽動下,群眾寧將殺過人的亂黨頭目巴拉巴釋放。為了取悅群眾,免得在節期生亂,彼拉多按著群眾所求,釋放巴拉巴,釘死耶穌。祭司長的罪,是在於嫉妒耶穌受群眾的擁戴而存著對耶穌仇恨的心,群眾因為在迷惑中不能辨別,流了無辜人的血,彼拉多因為審判上的不公義並不能以洗手脫罪,致使耶穌受難。可見人的不公義,神仍然施行救贖的慈愛,是應驗了先知的預言:
 「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賽53:9)

14:16-20
羅馬政府會對死囚在釘十架前重重地鞭打,耶穌為了承擔世人的罪,使我們得醫治,身體受了極度痛楚,隨後更被全營約六百個兵丁戲弄。可能羅馬士兵多由外邦人所組成,他們本身又對猶太人極其痛恨,故此把心中的苦毒和仇恨發洩在耶穌身上。他們替耶穌穿上象徵君王的紫袍,帶上荊棘冠冕,還以葦子打耶穌的頭,令他戴荊棘冠的痛苦加劇,吐唾沫在他臉上,屈膝下拜,盡情地羞辱耶穌,然後才帶他去釘十字架,令無罪的耶穌所受的遠遠超過身體所受的苦。不認識耶穌是神兒子的羅馬士兵,因無知而參與在拒絕耶穌、嘲笑耶穌、譏誚耶穌的罪上。然而;在人的不公義中,神仍然願意施行拯救,為世人贖罪。正如先知的預言:
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賽53:10-11)


反省

假如這個時候耶穌再問他的門徒:「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嗎?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嗎?」(可10:38)作為門徒的我們,會怎樣回應?然而無論如何,耶穌已經吩咐說:「我所喝的杯,你們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們也要受。」(可10:39)因此;並不是我們的恆忍能承受耶穌所受的苦杯和受苦的洗,乃是聖靈的大能在我們裡面不斷動工,我們才能在苦難中仍然見證耶穌是主,榮耀耶穌。

另一方面;正如經上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10)因此;在祭司長、文士、全公會、猶太群眾、巡撫彼拉多、羅馬士兵等人所犯的罪中,我們可有發現自己的罪?是祭司長的嫉妒和奸惡,拒絕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要把耶穌在生命中棄絕?還是猶太群眾的硬心和愚昧,沒有辨別真理和真相的能力?是彼拉多只想取悅別人、自求多福、埋沒良心的不義?抑或是羅馬士兵在苦毒、仇恨以及無知下拒絕、嘲弄、譏誚耶穌是主的真實?

我們實在需要安靜下來,再一次思想我們的不配,耶穌竟為世人的罪承受苦難。在我們諸般的不公義中,神卻願意擔當我們的罪,背負我們的重擔。正如經上說:「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7-8)」原本我們的罪是要叫我們死在罪惡過犯之中,與神隔絕。但神卻以耶穌作為贖罪祭,使我們承認主名的人得稱為義。故此;一切都是神的慈愛和恩典。這莫大的愛和恩典驅使我們謙卑下來,承認我們的過犯,離開以前的不義,跟隨耶穌、效法耶穌,愛慕耶穌。並且領受聖靈的大能,領受福音的使命。因為神的愛擺上我們自己。因為神的愛和恩典,配得我們這樣全然的擺上。


禱告

「主啊!祢願意救贖的慈愛是何等長闊高深,叫我們感恩,叫我們謙卑。讓我們知道,沒有一種惡行祢不願意赦免,沒有一個罪人祢不願意接納。我們要作的,乃是接受祢的大愛和恩典,承認我們是蒙愛和蒙恩的人。承認祢就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我們要作的,乃是遵行祢的旨意。求祢把所應許的聖靈澆灌下來,使我們能遵行祢的旨意,使祢的旨意成全,使祢喜悅的事情亨通,使祢心滿意足!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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