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2日星期一

20120312 馬可福音16:14-20:《堅信﹣﹣神蹟永隨》﹣﹣楊妙恩

釋義

16:14
耶穌責備門徒,因為他們在聽過所有見過復活的耶穌之人所作的見證後,仍是不信。直至現在,耶穌與他們同吃同喝,他們終歸還是不能不信。

16:15-18
耶穌並不是提議門徒將福音傳給萬民,而是吩咐﹑命令「你們要去」。(太28:19)縱使耶穌責備門徒不信,心裡剛硬,但透過對門徒的差遣,耶穌再一次肯定祂對門徒的揀選。同時,耶穌亦強調惟有靠著信,人才能完成神的旨意。因著對神話語﹑能力的確信和順服,人能得著耶穌所應許行神蹟的能力,以及祂的保護去傳講福音。神蹟從此成了門徒的標記。

16:19-20
在耶穌升天後,門徒出去作主要他們作的工,主便和他們同工,作只有祂能作的工——行神蹟,以祂的能力伴隨著信祂的人。


反省

耶穌期望祂的教會——我們,按祂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作為耶穌的教會,我們是否帶著這個能力?我們有活出耶穌對我們的期望嗎?當我們每星期步出教會時,我們有否按照耶穌對我們的期望般「出去」,抓緊每個機會去見證﹑傳揚福音,並見到神蹟隨著我們來為福音作證呢?還是到今天,我們仍然只熱衷於隨著神蹟到處跑,一心只想領受﹑領受再領受? 也許你都很努力傳福音,但時會感到吃力;神所應許的權柄﹑能力似乎無法運用。這或因你缺乏信心﹑缺少對神的認識,甚至與神的關係出問題所致。 既然耶穌已應許必與我們同在同工,我們便只管相信,並在生活上與主連在一起,信祂所信,想祂所想,作祂所作。


禱告

「親愛主,願您的旨意在我們當中成就,求祢興起祢的教會,阿們。」


馬可福音劄錄全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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